关于做好备案工作的公告!
来源:东莞市骏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:2014/8/19 15:01:17 责任编辑:admin 热度: 6022
关停所有未备案网站的通知
自工信部要求网站备案以来,骏友网络要求开通的主机和域名URL转发都必须先备案才能正常使用。为了更好的完成网站备案的工作,对于一些已经在骏友网络购买了主机的客户,08年年底开始,骏友网络加大审查的力度,确保骏友网络运行的主机都取得备案号。
目前骏友网络已经多次通知没有备案的用户尽快完成备案,仍然有小部分用户对备案工作不重视不配合,按照工信部要求骏友网络将停止这些主机和域名URL转发的接入服务。
停止服务的网站或转发备案成功之后,请立刻和我们联系开通。
关于备案有任何问题,请致电骏友网络客服中心:0769-22020061
附: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(第292号):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
2.工业和信息化部令(第33号):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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